用人单位可以与快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吗?-衡山人才网
欢迎来到 衡山县人才网 !人气最火爆的衡山县人才网站,求职招聘热线 0734-8213466

衡山人才网

衡山人才网
人气火爆的衡山县人才网站
官网电话:0734-8213466
 热门搜索: 文员  司机  会计  跟单  普工  销售  外贸  助理 
您当前的位置:衡山县人才网 > 资讯 > 政策法规 >用人单位可以与快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可以与快到退休年龄的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具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可以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对使用本网站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网站不作任何承诺
微信公众号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每天多点职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