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周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项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准值为6843元每月,在核算2026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同步使用该标准。
缴费基数上限:20529元每月。
缴费基数下限:4106元每月。
参保人员缴费基数需要在上下限区间之内进行申报。
因为2026年度基数标准调整而产生的社保费差额,参保单位、参保个人需要完成补缴。
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差额补缴,不会加收滞纳金,也不会对个人社保权益记录造成负面影响。
超过该时间再补缴,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政策有效期1年。
衡阳市各参保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全部执行湖南省统一的这套缴费基准、上下限、补缴规则。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