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规定,明确参保人员从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年金可转入职业年金,按职业年金相关规定管理和领取。转移的核心条件是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新入职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账户状态正常、无欠费,资金足额可划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