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保险
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的,断缴后不会立即作废,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就能申请按月领取养老金。即使断缴时间过长,导致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也可以通过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方式来解决。
二、医疗保险
大部分地区规定,如果中断超过3个月,连续缴费年限可能会失效,需要重新开始计算,但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不会失效。不过也有部分地区规定,断缴超过3个月后续保,只要补缴,之前的累计缴费年限也不会失效,只需在补缴后的一定时间内才能恢复医保报销待遇。
三、失业保险
断缴后,如果重新就业并缴费,可以继续累计缴费年限,不会作废,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通常要求在失业前的一年内有稳定的社保缴费记录,如果社保断缴,可能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或领取金额。三、工伤保险是即交即用的,断交后立即失效,需要重新缴纳才能享受,不存在累计年限的问题。
四、生育保险断交后,如果生育时未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规定月数,如12个月,则无法享受生育险待遇,一般也不存在累计年限的说法。